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明定的原则,对于提出的主张,当事人自身应承担举证义务。在此前提下,债务纠纷这样的案例中,当事人需完整地提供证据链以证实其所提出的借款事项,这其中可能包括借款合同、借据、资金流转记录以及见证人的证言等等。若是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所需的证据,可寻求由人民法院进行专门的调查取证。唯有那些被验证真实发生过的证据,方能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依据。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确实需要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