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被抓回羁押的可能性具体取决于案件审理过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若司法机构判定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无继续实施取保候审之必要,或是存在新发现的证据显示其存在潜在的逃避法律惩处之风险时,那么将有可能对其执行拘捕措施。
然而,倘若案件审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则通常情况下是无需再被重新羁押的。以上内容主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阐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