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公安司法机关在起诉前对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采取的一项重要刑事诉讼保障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面临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微刑事处罚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之罪犯,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罪责却通过取保候审方式而不至于给社会带来重大风险之人。除此之外,对于有严重病患导致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均可获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