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但对于是否承认其罪行以及是否愿意接受相应惩罚的决策则需依据案情实际情况及可靠的证据材料进行判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的重要政策导向,旨在激发涉嫌人坦白自首、主动接受法律制裁进而获得更为妥善宽松处理的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是否决定选择认罪认罚,这是每一位被告人都拥有的法定权益,而非取保候审所必须满足的强制性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