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的情境中,若狱中囚犯遭受损伤,他们有时可能具备资格向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这种可能性往往要根据受伤害程度之轻重、剩余刑期长短、罪犯悔过之诚意与对社会潜在威胁大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法院将依据上述诸多考量因素来判断是否予以批准。但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做法主要应用于尚未判决的案件,而对于已经开始服刑的罪犯来说,更为普遍的选择则是申请保外就医或争取减刑、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