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已经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那么在法律上,子女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条件。
其次,尽管父母是出资方,但一旦房产权属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就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子女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即使父母不同意。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有明确的协议或合同,规定了父母对房屋的某些权利,或者在购房时有特别的法律安排,那么这些约定可能会影响子女的处分权。
总的来说,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没有特别的约定或条件,子女作为法律上的所有权人,是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的,即使父母不同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建议子女在做出决定前与父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家庭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具体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