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抢劫罪,即通过直接实施暴力行为或胁迫手法、同时也可利用其它不合法策略,将他人固有的财产据为己有,这种犯罪行为对社会带来了严重困扰和潜在威胁。当面临以下八种具体情况时,执法部门应为此类案件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1.当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目的,采取极端暴力或恐吓手段强制性地夺走他人财物;
2.在未经过户主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他人住所内进行盗窃、劫掠行为;
3.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列车及飞机等封闭环境中施行劫财活动;
4.针对银行或其他重要金融机构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抢劫行动;
5.反复进行上述抢劫行为或是每次获取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以上;
6.获取他人财物的过程中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乃至丧命的情况;
7.在抢劫过程中持有枪支弹药等危险武器;
8.针对军队、政府或民间组织提供的物资进行抢劫,包括但不限于抢险、救灾、救济等紧急救援物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