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可知,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期限主要参考该法条款所提出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若行为确实构成此种犯罪,其主要负责人将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附带罚金。而刑罚期限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危害性大小、是否涉及交通事故、有无人员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失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通常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外,还会对犯罪者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过去的犯罪记录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