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主要是为了对付那些被普遍怀疑涉嫌严重犯罪行为的嫌疑人,例如谋杀罪行、入室盗窃、走私毒品、参与重大贪污受贿等非法勾当。只要当地公安部门发现有充分证据证明某位公民涉嫌犯罪,并且担心这位当事人会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或者干扰公正公平的审判程序,那么公安机关就有权立刻采取刑事拘留这种强制性法律措施。另外,在处理突发性的紧急事件(例如现行犯罪)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立即限制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他们同样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果断的刑事拘留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