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种强硬性举措,其宗旨在于让针对犯罪当事人或者涉嫌违法者的诉讼程序在其无需被监禁或留置看守的状况下进行。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赋予的权力,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