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时,其最长期限不能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依然要依法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相关工作。一旦案件的审理过程全部完成,无论结果为何,先前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也将自动终止。
至于具体的结案时间,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审理难度,并无固定年限可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