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这一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往往是由发布决策的公安机关进行全权负责。
至于取保候审能够达到何种快捷程度,则完全取决于各案情的具体性质及其所处地区的执法效率。一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便会立即着手办理相关的手续,以期尽早地将被取保候审者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