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问题时,法律会依据他们的实际年龄以及具体实施犯罪的情节进行严肃处理。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其行为不具备可责性,不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是他们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十四岁到十六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仅需为特定的重大犯罪行为负责,例如故意杀人、抢劫等,对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较为恶劣,他们也有可能面临被收容教养的命运。
然而,当这些孩子年满十六岁并进入十八岁这个阶段后,他们将需要为自己的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给予他们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