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遇债务人拖欠款项之情况,阁下可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起,或于合理期限内为催促对方履行债务而做出行为之后,依法向法庭提出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法律规范,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或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若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债权人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具体的起诉时间,需视债务性质及双方约定而定。若债务具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债权人可在期限届满之际立即发起诉讼;若无明确的履行期限,债权人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若债务人仍未履行,债权人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