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的撤销往往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发生:一是被害人给予宽容并撤回诉讼指控;二是检察机关判定缺乏提起诉讼所需的充分证据或其他法定条件时。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侵占罪属于公诉罪行,被害人的意愿无法单独左右案件的撤销与否,而应由检察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终止诉讼的决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此类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