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公民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之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费用,主要包含两项:诉讼费用与律师费用。
其中,诉讼费用通常需要在正式发起诉讼之前预先缴纳一定数额,具体标准根据我国于2007年制定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条款而定。如在财产案件的范畴内,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额或价额的大小,将依照一定比率进行分段累积式缴纳。举例来说,若诉讼标的金额尚未超出人民币1万元的范围,则需缴纳50元的诉讼费用;若诉讼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至于律师费用方面,由于各地区以及各个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具体数额也会有所浮动。部分律师事务所可能会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在胜诉之后再向委托人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