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扣押制度,意即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在非拘禁的状态之下,享有行动自由与随时回应司法部门召唤之权利。解除此等措施多半是由于案件已获得妥善处理,亦或是维持此等制度已无必要。
然而,若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司法机构发现仍有收押之必要,例如新证据的出现或者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仍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拘留。
然而,是否应当采取拘留措施,还需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法律条款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