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罪系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剥夺他人身心自由的违禁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此种违法犯罪的相关法条已明确记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中。对于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侵害他人人身自由的罪犯,将依法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若在拘禁过程中涉及到对受害者实施殴打以及侮辱行为的,则会在量刑时加重其法律责任。
如若案件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者身体遭受严重伤害,则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倘若致其伤势过重乃至死亡,被告人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即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