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前提之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请求予以取保候审。拘留作为刑法范畴内的一种刑罚方式,若该判决尚未对其执行,同时被告人如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妊娠期,或是具有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时,便很有可能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尚未作出最终裁决的案件,而对于已经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来说,一般情况下将不再适用此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