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之程序,通常须向办理本案之公权力机构提出,这类机构主要包括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司法审判机关等多元化的办案单位。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涉嫌违法犯罪之人、被告方及其法律授权代表者、直系血亲或配偶,或是辩护律师均享有申请取保候审之权利。因此,您可以直接与承办此案的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启动申请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