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措施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是由公安部门承担。在被采取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一切行为都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密监控,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的具体要求,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区域、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与此同时,法院和检察院也会根据自身的职权范围,对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