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罪犯实施抢劫行为后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此种情况便构成了抢劫罪中最为严重的加重情节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定罪量刑方面,对于那些在抢劫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采取极端、残忍的方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严重残疾后果的罪犯,应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要附带罚金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法律条款充分彰显出我国对于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严惩态度和决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