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理房屋争端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五种:首先是调解环节,即通过由第三方参与的形式,促使纠纷各方自行协商解决矛盾;其次是仲裁程序,纠纷双方可选择提请仲裁机构进行公正的审理并就实情做出合理的裁决;最后是诉讼渠道,涉及到的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有效地解决房地产方面的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