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天津市市民违反借款协议规定未按时偿还欠款给债权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有权向被告(即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其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长期居住地并不一致,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被告的长期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债权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附带被告方人数的副本材料。如债权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撰写起诉状,也可采用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知晓此事。若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具备通过调解解决的可能性,则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然而,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那么调解工作就不会进行下去。整体而言,债权人可以选择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其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以书面形式还是口头方式提出诉讼请求,都需要按照法院的指引完成调解程序。若调解无果,法院将会依法展开审理工作,并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