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个人所得税乃是对征税机构及自然人(包括居民以及非居民)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征收及管理事务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所涉及的法律典范进行全面规制的定义之一。自2018年8月31日以来,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已获批准并生效,新起征点定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自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的起征点与相应税率。基于此,计算每月应缴纳的个税金额的公式可以列举如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当期月收入减去5,000元(即起征点)再减去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款项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缴纳税额,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