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在欠缺以下核心要素之一的情况下,收据便会失去其法定的法律效力——诸如未载明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详细信息,收款金额,收款日期以及收款缘由等等。如此一来,该收条将难以被法庭所认可并取得法律支持。
2.正式的收据通常包括标题、正文、署名与日期这四个基本构成元素。标题方面,只需简洁地书写“收据”二字即可。正文部分则需详细列出所收取的款项或实物的数量、类别以及规格等关键细节。而在落款环节,除了必须要注明收款人或单位的名称(或个体姓名)外,还需要标记上实际收讫的日期。
此外,若条件允许,最好能够盖上给出或接受款物方的公征印章。而日期具体应书写在署名之下,独自占据一行的位置,所有这些要素都是不可或缺且务必达到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