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还建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差异论述如下:
首先,土地属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别,大部分的还建房皆由政府无偿分配土地后兴建而成,故其土地性质归属为划拨用地,相较之下,商品房则全数采用出让土地;
其次,从办证时间层面考虑,还建房无法立即申领产权证和土地证,一般而言,需等待两至三年后的五年内方可成功申领到相应证件。而对于商品房来说,在完成购置手续后的90天时限内即可顺利实现产权证的申领;
再者,涉及交易权限的问题,还建房在进行交易活动时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相比较普通商品房而言,拥有更为广泛的自由交易范围;
再度,在获取途径方面,还建房的取得多数依靠补偿形式,商品房则多以货币交换的形式进行买卖交易;在此基础之上,还建房在交易所涉税费方面有所不同,由于土地属于划拨类型,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而此项费用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并不需要额外支出;
最后,针对城市商品房拆迁事宜,具体补偿项目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即房屋主体结构以及房屋内部装饰装修及其他附着物品,临时安置补贴费,物业公司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房屋用于拆迁安置,搬迁补贴费用,在进行住宅房屋拆迁过程中,搬迁补贴费依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以及相关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计算,停产停业补偿费,由于拆迁非住宅房屋导致停工、营业中断的情况发生,物业公司应给予务工人员适当的经济补偿。
就商品房的拆迁安置流程来看,具体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拆迁双方共同确定评估机构;第二步,物业公司应当与估价机构建立正式的法律文件——拆迁估价委托合同;第三步,向拆迁方提供完整的拆迁估价资料,并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第四步,估价机构将初步估值结果以公告形式向所有家庭成员发布7天,并提供现场解释及听取各方意见;若拆迁方对估价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估价报告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始估价机构提出估价复查的书面申请,或者另行委托其他估价机构重新进行评估价值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