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保险理赔已撤案”与“拒绝赔付”并非同义词。在保险业务中,保险理赔已撤案意即投保方或被保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提交了撤销案件的申请,也就是他们自愿放弃了此次理赔的权利。相较之下,拒绝赔付则是因为被保方和投保方并未主动放弃索赔权,而是由于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予以拒绝。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以以下几种原因作为拒绝赔付的依据:如所发生事故并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之内;被保险人存在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行为;以及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例如隐瞒疾病史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