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你解读下这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答(一)》中第五條的內容,就那麼讓我們直接入正題。這條規定嘚確實是說,如果你和另一半沒有辦理結婚證或是你們辦理了結婚證,但是並沒有真正生活在一起,而且還出現了男方因給女方送禮金而使自己过得很拮据的情況,那么,人民法院會同意要求返还彩礼。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這個規定並沒有明确表示“结緍不到一年就离婚”該怎么處理。
至于到底应不应返还彩礼?还有返还多少?這可不是一句話能说清楚的,通常會經過深思熟慮許多因素再來做決定,比如送彩礼的時間、帶來的金額、當地的傳統習俗、雙方有沒有犯錯誤、真的有過同居日子嗎等等。所以,如果你們不幸宜早离晚分了,這就可能會左右到法院對彩礼需否返還問題的判斷和決定,但卻并不能完全依賴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