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诉期即为依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可以对罪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间段。在该阶段之内,司法机关依法享有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的权力。
然而,若超过追诉期且无其他特殊法律规定的情形,则司法机关无法再次启动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追责程序。这样的设定不仅能鼓励犯罪者主动向执法机构报告自己的行为,避免继续隐藏或逃避,同时也充分彰显了刑法的适度原则以及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深思熟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