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业主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与当地的房屋管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联络,通过协调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索取相应的赔偿。
其次,当房产交付之后,如果发现它存在着延迟交付等质量瑕疵,可以暂且拒绝支付物业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采暖费用(待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再来进行后期的缴费)。
最后,如果之前所采取的各种协商手段都未能达成理想效果,那么就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