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一房二卖的侵权行为,相应买受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首先,他们可以选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还能够同时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最后,在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享有索赔权。另一方面,若卖方为普通公民或法人等非特殊主体,买受人可向其追究违约责任,但仅能主张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并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倘若上述诉求未能得到满足,买受人仍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