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保险公司在没有充分的合法理据下选择不履行赔偿义务时,您可首先尝试与该保险公司进行和解磋商,如若协商仍未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以寻求帮助:
首先,您可以直接向中国保监会进行投诉,并请求其勒令该保险公司限期改正其不当行为;
其次,您还可以寻求您与该保险公司共同信赖的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处理;
再次,如果您的保险合同中已经预先设定了仲裁条款,那么您可以向该仲裁条款所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此外,如果您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可以向具有相关管辖权限的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除上述方法以外,尚有其他可能可行的途径等待您去尝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