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投标代理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若出现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事项,则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投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开展各类代理活动,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主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然而,若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过错或过失,那么他/她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当自然人作为代理人时,必须具备与代理事务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人作为代理人时,其代理行为应当符合该法人的宗旨及业务范围。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符合代理行为要件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将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