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租约未满期限之际,如若发生押金无法全额退回之情形,双方可依照具体情况展开深入磋商与讨论,但若协商之下仍未能达成共识,顾客有权请求所在社区居委会出面敦促租赁方归还押金;或者依据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相关条款,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诉申请,甚至直接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押金的交付往往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商量之后共同决定的结果。在双方因租赁协议终止而不再存有任何法律效力再无其余纷争的前提下,签约方理当返还所收的押金,若因此给另一方造成了任何损失,则应根据事实情况全额支付或另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