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点,证据的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所谓“证据主体”,即指涉及到证据核心内容的主体,其合法性,即是说,这类提出证据的人或者机构必须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证据的形式亦须具备合法性。这意味着作为证据,除了需要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外,其表现形式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再次,证据的获取途径亦应具备合法性。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是否能够被法庭采纳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关键在于这些证据材料的获取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证据的程序必须合法。任何证据材料最终要成为有效证据,都必须经过特定的诉讼程序,如果未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那么该证据就无法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0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