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故意实施人身侵害的行为,可以予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的罚款;情节轻微者,可给予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五百元以下的处分。若情节严重,可以采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措施,同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先行拘留,这些条件包括正在筹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行为被发现时立即被察觉,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等。若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并且满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先行拘留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先行拘留。拘留期限通常不超过37天,这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然而,若故意伤害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或者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规定。因此,若故意伤害行为未构成犯罪,或者情节较轻,拘留十天或许是合理的。但若构成犯罪,拘留期限可能会超出十天,具体时间长短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若拘留期限超过法定的最长时限,当事人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