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尽管在本小区内进行地下停车位收费属于合法行为,然而必须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费用标准。
2.若开发公司已获有关部门的特定批准,将其规划为用于商业运营的停车场,那么该区域则可以实行停车收费,但在此过程中必须保证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权利不受侵犯,未得到业主委员会的明确许可,严禁擅自对其进行收费操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