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解除恋爱关系之后,对于双方共同购置之房屋的处置方案如下所述: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将此房产作为共有财产进行细致划分。对于按份共有人而言,其对共有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占有的具体比例,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清者,应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额度予以确定;若无法确定出资额度,则可视为等额享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