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帮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案件,如果具备下列情形之一,通常会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犯罪情节堪称轻微。这就意味着,涉案金额较少、参与者提供的帮助有限、以及犯罪行为持续的时间段较短等等情况。
2.当事人系初次犯罪或偶然犯罪,同时还拥有诸如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并且展现出了诚实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明确态度。
3.在集体犯罪中扮演着次要角色或者辅助角色,从而被认定为从犯。
4.当事人有能力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努力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甚至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