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劳动者结束其工作后便离职并暂住在工厂提供的宿舍内时,若不幸突发疾病而离世于此,此时若劳动双方面临着尚未完成交接工作或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为劳动者颁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问题,劳动者的亲友方可申请按照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申报。
然而,一旦劳动者与雇佣方所有的劳动关系已经正式解除了,在此种情况下,如劳动者离开人世,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