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伙人退伙时该如何进行全面清理和结算工作,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首先,根据退伙之时所涉及到的合伙企业资产及其状况来进行全方位的盘点;
其次,评估并扣除退伙者在其任期内对合伙企业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最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退还退伙者的财产权益作出合理处理,通常情况下,会采用货币退回或实物分配两种方式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