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无任何明文条款规定儿媳具有赡养公婆的强制性责任和义务,仅在部分理解上认为已成年的子女生来即拥有在其父母在丧失劳动能力或面临生活困境时赡养老有所依的社会责任。因此,若儿媳并未承担起赡养公婆的职责,也不构成严重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丧偶儿媳妇在丈夫离世后,承担起了主要的赡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当公婆离世之后,这位儿媳妇将有权依法继承他们留下的宝贵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