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发商由于逾期交付所应该支付的违约补偿,主要方法包含但是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方式:当开发商所遭遇的延迟交付是由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所引发时,鉴于这种情况并非开发商本身有意为之的主观过失,因此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往往并不符合合理原则;
然而,如果开发商的延迟交付并非出于正常原因,那么购买者便有权利根据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定期交付违约条款,向开发商寻求相应的补偿;倘若购房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我们通常会建议参照该房产所在地段同期类似房屋的租金水平,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至于开发商应当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补偿,其实际交付流程可以细化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开发商需要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的两个月内,将逾期交房的违约补偿款项交付给业主;
其次,若开发商未能在两个月内支付这笔费用,购买者可以发出书面通知,并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合同最终的履行期限,以此督促开发商尽快恢复对该合同的正常履行;
最后,若购买者的催促通知累积超过三个月仍然得不到妥善解决,购买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让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过支付违约金以及其他赔偿金等方式,以弥补由此产生的实质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