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之期限问题,需自检察机关或公诉人做出实施取保候审之决定当日起计入计算。
然而,取保候审之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将依法开展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若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则应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变更为其他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