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依法参保的情形下遭遇工伤事故,雇主需全权负担所有相关的工伤补偿责任。受伤职工需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等级评估。雇主有责任依照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缴纳相应的赔偿款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薪酬、护理费用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等等。若雇主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受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