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我们有以下四种基本途径可供参考: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首先,协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沟通交流,寻找适合彼此的解决方案;
其次,调解则是借助于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公正桥梁,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再者,仲裁是指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其作出裁决;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通常情况下须先经过仲裁环节,方可进入诉讼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