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动合同续订的时间节点通常设定为提前约一个月进行洽谈与签署,此乃业界公认之惯例与合乎情理之安排。
然而,法律并未对续订合同所需提前的具体天数做出明确规定。实际上,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依赖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商。从实际操作层面看,提前展开关于续订合同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双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从而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