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纠纷产生之后,首要的应对策略便是双方进行先行商议决定。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劳动者有权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若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接受调解,那么他们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的当事人,他们还可以进一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劳动仲裁乃是劳动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