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就业合同期满之际,倘若阁下并无续订之意向,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因为合同期满即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将自动终止。
然而,基于职业道德及维护良好职场关系的考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与雇主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